案情简介:前两天,我晚上开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由于前方有个坑,我减速了一下!结果,左后方被一个骑电动三轮车的给追尾了,追尾后,骑电动三轮车的人撞到我后挡风玻璃上,脸部受伤比较严重。现在住院过程中。后经交警抽血检测,该人酒精含量60,属于酒驾,但不属于醉驾。 不知道,我遇到的这种情况,交警会怎么判定事故责任呢!
目前,交警还未出责任认定报告,但是交警的意思是让我到医院探望一下,给伤者买个果篮,象征性的给2000块钱,说以后还得协商赔偿问题。我不知道,交警的建议是否合理?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李建朋:对方酒驾,判定电动三轮车 全责的概率较大,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如果认定是机动车,那么对方全责的概率更大,交警的做法是为了协商处理,人性化处理,毕竟对方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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