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5年x月x日x时53分,我驾驶浙xxx号摩托车,沿路由花园中大道向xx县道方向行驶,在行驶到花园中大道与xx县道交界点时,我观察左侧有一辆大货车,所以减速行驶。对方原本慢速行驶,距离一百米左右,对方大货速度依然较慢,确定可以在对方到达路路口之前进入xx县道,所以我开始缓速左转,这时对方大货突然开始加速,并且强行转弯靠近逆向车道,整个车身拦在我车前方,这时双方车辆非常近了,距离非常危险,我采取紧急刹车措施,由于双方距离已经很近,在我刚要停下时被对方大货卷入车底,人都不知道是怎么被甩下车的,我当时都蒙了,但是对方在将我车拖行二十米多后,我车被甩出车底,我爬起来后挥手致意对方大货停车等待交警处理协商,当时对方大货有过减速,但是突然又加速离开现场,进入xx高速了。事后我轻伤,车辆已经强制报废。这个情况是该怎么算呢?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及时报警,按照你的描述来看,大货车全责,而且属于逃逸。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