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交通事故赔偿诉状
时间:2012-03-08 09:2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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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交通事故赔偿诉状,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构成残疾的情况
民事诉状
原告: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1,要求原告赔偿损失7万。
2,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被告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于2011-10-11日在**公寓门前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原告受伤,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和被告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原告于2011-10-11至2011-11-7日在任命医院住院27天,于2011-11-7至2011-11-30日在堂上第二医院住院23天。于2011-11-30日至2011-12-29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29天,三次住院79天,共花去医疗费127654.52元,误工费9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95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7900元,交通费3000元,共计151504.52元。由于原告已经构成伤残,带伤残评定后,再明确具体赔偿数额,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赔偿损失,被告均予以拒绝,特向法院起诉,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石家庄市xx区法院
具状人:
(责任编辑:乔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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