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与方法 石家庄律师网整理发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两方面:一是财产损害赔偿,二是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即侵害人由于侵犯他人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对所有伤害均应承担的赔偿:①医疗费(含挂号费、检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②对受害人误工工资的赔偿。③对护理人员误工工资的赔偿。④转院治疗的交通费、住宿费。⑤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此外对致人残废的赔偿还包括:①伤残用具费。②特殊医疗费。③生活补助费。对致人死亡的赔偿包括:①丧葬费。②死亡补偿费。③被扶养人生活费。(3)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由于损害受害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而给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应给予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一般来讲该种补偿金请求权由受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享有包括未出生的胎儿在内该权利不得让予和继承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