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当事人将一老太撞伤,85岁老太是横穿马路,夜间没路灯,导致腿部骨裂和胸部肋部骨裂。交警责任认定我方为全责,没有做伤残鉴定。老太太现心脏不好,重度贫血,肾功能衰竭,把帐试图全部算当事人头上。当事人已经付7000了,对方要求给3万了事。现老太其他疾病复发,待在医院不出院,当事人问主治医生也说住院可能花很长时间,且对方医院有熟人,当事人担心虚假操作。问:第一,如果按照正常赔偿,可能不需要这么多钱,但是老太因为其他疾病复发需要长期住院。那么,是直接赔偿完治疗骨折的钱还是需要直到老太康复出院为止,所有费用均需承担?直接调解,3万了事??第二,对责任认定书异议,由上一级交管部门撤销或者变更,如果调解不成,起诉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