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前天我过绿灯直行,由北向南走闯红灯的电动车撞上我的左后门,头把我的车撞的凹进去了,后然打的110,那人送去120,昨天交警叫我去,说那人脑出血,让我叫10000押金,说是什么交强险的 ,然后监控也给那家里人看,这样的情况是我主责还是电动车,那人闯红灯,说我疏于观察。这个是他 的责任还是我的责任啊?现在我交了10000的押金在交警大队,接下来那人再要钱,我可以拒绝么? 石家庄律师:事故责任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估计电动车车主承担主要责任。若你想救人性命,行善积德,你也可慷慨解囊,但不要向他承担主要责任。你要主动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询问,尽快拟订事故责任认定书,拖延不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十天之内不出的话,是否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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