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甲本为农村户籍,但在A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后在B市(深圳)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能否按照B市的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他家人在B市打工,经常两地往来。也在B市起诉的,但一审按农村给判的。法官认为B市不是经常居住地,A市你也离开了,也不是经常居住地。 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法官对这种案件是能按照城镇标准就按照城镇标准
材料整像样一点就行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深圳市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1)两张以上时间相继且其中一张尚在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暂住证;
(2)深圳市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3)深圳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房屋租赁登记材料的;
(4)受害人为产权人的深圳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且实际入住此房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可以证明受害人已在深圳市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
2、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深圳市有固定收入:
(1)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文件;
(2)受害人在深圳市从事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
(3)受害人依法取得孳息且足以维持本人生活的证明文件;
(4)受害人在一年以上的时间内较为有规律地为数额稳定的储蓄存入交易的记录;
(5)其他可以证明受害人在深圳市有固定收入的证据。
我有一个案件,农民工在南京打工后又转到无锡打工,均有暂住证,后按城镇标准赔。在南京打工8一9个月后,又到无锡打工6个月,按城镇判。
相关法律知识:2004年12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27条明确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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