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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程合同诈骗介绍费是合同纠纷还是诈骗

时间:2013-11-18 19:50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案件经过
       今年5月末,我通过张xx在沈阳认识了唐xx。唐xx说他认识燃气公司的人,能签下来施工合同。然后介绍我认识冯x和了陈x,陈x说他负责沈阳燃气工程的分片。陈x说交10万元保证金,就可以签合同干活了6月10号开工。于是我在沈阳大学对面的建行提的5万元现金交给了唐xx,唐xx打了收条,我就回家取钱去了。到哈市后,冯x给我打电话说,让我给陈x再汇1万元,说是陈x要的好处费。我在哈市康安璐建行给陈平汇了1万元。6月初,唐x给我打电话说活已搞定,合同他先签下来了,等我回来,把合同平移给我。我由于其他原因,6月10号,去了山西。6月14号,我回到沈阳,唐xx对我说再等等,合同他已签完,手续没下来不能开工。在这期间,唐x介绍我认识了杨x父子,唐对我说老杨有关系能在大连签到单价1700元的燃气合同。6月下旬,我和杨x、唐xx签订了一个利益共享的合作协议。老杨说,大连的活等一下,鞍山的活下来了。于是,唐x,老杨父子,马x,张xx等,我们一起到了鞍山,住在吉顺公寓后期住在田园酒店(这期间所有吃住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这期间唐x以办大连燃气工程名义分多次在我这里拿走了大约10万元现金(x。7月份杨威父子说去办理大连的燃气工程就走了。在这期间,杨氏父子以手里没钱了理由让我给他们汇钱。我总共汇了大约3万5千元x.后来我就一直联系不上老杨父子,我和唐x商量报案,唐xx不让报案,说再等等。
        七月下旬唐xx和我说能办理下来单价1350元/户的鞍山燃气承包合同,在我手里拿走了7万5千元现金,说是给郭xx拿的合同保障金。8月初唐国xx告诉我,鞍山燃气承包合同以他名义已经签订下来了。我问唐xx什么时候能开工,唐xx告诉我,全运会过后就开工。
9月中旬,唐xx告诉我,鞍山燃气可以开工了,我就带着队伍来鞍山了。10月中旬,我和唐xx、张xx签订了鞍山燃气工程的合作协议,但是一直没能开工。我问唐xx什么时候开工。唐xx以各种理由往后拖延,一直到11月。我也没能接到工程。于是,我找到了和唐xx签订合同的沈阳给水公司徐xx,徐xx告诉我说,他和唐xx签订的合同已经是作废了。11月,我和唐xx说,既然不能开工要求唐xx退钱。唐xx的答复是等等就开工,后来我给唐xx打电话,唐xx不接我电话。于是我在11月8日就到鞍山市山南派出所报案了。
        报案经过
      11.8日 在xx派出所第一次报案,接待我的警官看完我的材料后,告知我,案件不归他们管。理由是1,、这属于经侦案件 让我去开发区 经侦支队。2、数额较大,已经超出他们管辖范围。 然后我就到开发区经侦支队。经侦支队接待室内,一个警官模样的人看完了我的材料后,告诉我这不归他们管,让我去xx分局。

            2013.11.14 我到xx分局105室。看完我的材料,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案件不归经侦,归刑侦,理由是虚假合同不属于合同,属于一般性诈骗,让我去刑警队。我到刑警队后,刑警队的警官告诉我,他们不直接接受案件,让我去信访科。我到信访科后,信访科告诉我需要到派出所报案,然后立案后,才可以进入法律程序。上午10点 在山南派出所报案,下午14.05做的笔录。11.15 副所长高原接待的我,后来所长出现了。了解案情后,告知我这是合同纠纷不予立案,让我去法院起诉。也不给我出具任何手续。我问他们去哪里的法院,派出所回答我,不知道,自己去找。 虚构的 根本就没有 大连的合同 。
       石家庄刑事律师答复:涉嫌合同诈骗,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如不予立案,请他出不立案通知书,去同级检方申诉。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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