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请问各位,信用卡中恶意透支的案件,持卡人自己就是公司的法人,自己给自己开的收入证明(明显不真实),如何证实收入证明的 是虚假的呢?公司是个人合伙的,能否从纳税情况来证明收入证明的虚假性?这种个人的合伙的公司的老板或法人,自己给自己 开个收入证明 (想说多少是多少),然后自己盖个公章。怎么去证明收入证明的虚假性? 石家庄刑事律师答复:个人的合伙,帐的真实性都有待考察。可以看公司的 会计报表 和纳税材料,可以 相互佐证。透支信用卡,需要区分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如果嫌疑人供述说用于合法生产经营,也需要提供证据证实吧,但嫌疑人不用自证无罪。但是从司法机关定罪的角度考虑,至少要有证据排除这种合理怀疑,就是其供述认为的用于合法用途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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