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石家庄刑事律师 取保候审 死刑辩护 故意杀人抢劫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 诈骗罪 贪污受贿罪 寻衅滋事罪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事辩护 > 抢劫罪 >

单亲小伙为了惹事进监狱抢劫出租车经辩护改为寻衅滋事罪

时间:2019-07-09 14:54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办案手记之小伙为了监狱呆两年而“抢劫”出租车

      这是一个特殊的案件,一个之前只能在电视剧中和司法考试题中才能出现的案件,却活生生的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老q坐在我办公室,局促而不安。他是我的老乡,一个山区的老实的农民,多年的律师生涯,使我在简单交流后就能大致判断一个人的品性。
      “李律师,您帮帮我们吧,我儿子平时挺老实的,他案发那天喝多了,所以办了傻事。我儿子抢出租车的时候和司机说我就想进去住两年监狱,我那个亲戚说他这个定抢劫罪是有争议的,”
      老q说的亲戚是我公安部门的一个朋友,是老q的亲戚,介绍他过来找我。大致了解了一下案情:老q的儿子小q晚上喝多了,持刀抢劫了出租车,和出租车司机说我就是想进监狱住两年,并把车上的100元花掉了,公安部门抓获后以抢劫罪定性。这里面有个关键点,他把司机赶下车后让司机报的警。
       这个案子给人第一感觉很奇葩,就算喝多了,也不会想着找刺激进监狱吧?安抚了一下老q后,就去看守所会见小q。小q比老q更加不善言辞,话少,而且声音很小,甚至有点木讷,你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的人会去持刀抢劫。小去的供述和老q的描述大致一致:“案发当天喝多了,和同事闹了矛盾,心情不好,加上我爸平时老说我,所以就想惹点事进监狱”从他的供述看,我更倾向于这是寻衅滋事,但是没看到案卷,不了解细节,于是和老q说等到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再分析。
        转眼间,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更加觉得本案特殊,小q不构成抢劫罪。受害人和小q的笔录均能证实小q在“抢”出租车时,是为了进监狱呆两年。小q和司机说、‘我不想伤害你,你下去吧,我就想进监狱住两天,等我走了你就报警’如果是抢劫,小q不可能主动告诉司机姓名,主动让司机报警,由此可以看出小q完全是酒后滋事,通过这种方式来发泄情绪。
        其次、通过小q的行为,能证明其主观目的不是非法占有财物。小q告诉司机自己是赞皇人叫小q,主动让司机下车后报警,占有车后故意在市区转悠等着警察来抓他。如果这是抢劫,这种自杀式的自投罗网显然不合常理。
       仔细查阅案卷,发现一个细节,小q酒后第一次打出租车到了父亲的租住处,到了门口犹豫了一下,没有推门进去、问他问什么不进去,他说当时想到父亲老说他(训他的意思),就没进去。究竟父亲说他到了什么程度,导致他想进监狱住两年,逃避父亲的数落。此案绝不是酒后犯浑那么简单,于是再次去看守所会见小q。
这次,我只是以老乡的身份和他聊天,放松的瞎聊,慢慢的,小q也放开了。讲起了他的童年:小时候父母离异,父亲管他的方式比较粗暴,经常训他;加上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因为家里穷,一直拖到十三四岁才给他做手术,这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小q内向,不爱说话,有什么情绪都压抑在心里,实际上有很强的叛逆心理,父亲说东,他就往西,故意惹事儿让父亲生气。谈到这里,我了解了本案的作案动机,其实就是小q的心结。关于离婚这个问题,老q在谈话时只是一笔带过,他没有想自己的管理方式给孩子带来这么大的创伤。
       会见完毕,即开始写法律意见书,并约见检察官。法律意见书重点放在小q的主观目的上,并非非法占有财物,而是发泄情绪。小q确实花了司机的一百元现金,但是不能单独的把这一情节割裂开来,以此认定小q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小q在赶司机下车时并不知道车上有现金,只是在司机下车后发现车上有现金,顺手花掉,这只是他滋事发泄情绪的一个情节。如果认定小q是抢劫,为何他只花掉一百元现金,却坐在六万多的车上等着警察?为何把上千元的手机扔掉?这些财物的价值远远大于一百元,丢了西瓜捡芝麻,这显然不合常理,他完全可以把车和手机低价卖掉。很显然花掉一百元现金也好,扔掉手机也好,都是小q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以此达到进监狱的主观目的。
        最后,小q之所以想进监狱住几天,一是醉酒后糊涂、冲动;而是从小缺少关爱,单亲家庭长大,由于父亲管教严厉,对父亲有逆反心理,总想给父亲惹事儿。据小q陈述,他从小有先天性心脏病,由于家庭贫困,无力医治,直到他12岁父母离婚后才给他做手术,后来母亲基本不管他,父亲对他很严厉,经常训斥他,他感受不到关爱。所以比较叛逆,什么事都和父亲反着来,经常会故意惹出点事儿来故意气父亲。所以我们不能单独的看这个案件,要结合小q的成长环境才会发现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之所以发生本案,是小q从小缺少关爱,长期心理抑郁;加之案发前和同事闹矛盾,又喝了酒,后来打车到了父亲的出租屋,犹豫再三,没有推门进去。之前父亲管教、责骂的画面统统出现在脑子里,在此情此景里,在酒精刺激下,所有积累的不良情绪爆发,才有了惹点事进去住几天,这样父亲就说不到了,这样的糊涂想法。
       高新区检察院的张检很负责任,我和她谈了半个小时,张检很认真的听了我的意见,最后说:李律师,我很认同你的观点,但是出租车是公共交通工具,抢出租车是我们严打的犯罪行为;另外他确实用刀架在司机脖子上,而且花掉了车上的一百元。所以我得回头再好好看看案卷,然后和领导商议一下。从我个人角度看,定抢劫确实过重了,我们会认真考虑你的法律意见的。
       从检察院出来,感觉张检觉得定抢劫也有问题,这个案子有可能在检察院改变定性,那样的话,就成功了一大半,心里有点小欣喜。
       到了移送法院的时间,再次联系张检,得到的回复却是定性不变,还是以抢劫罪公诉。顿时我心头的小火苗被泼了一盆凉水,只能安慰自己好事多磨。张检的意思是,虽然他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很特殊,定抢劫过重;但是他们专门就此开会讨论,最终定下来,不改定性,通过正常开庭,律师正常辩护,定什么罪交给法院来判决。他也会和法官沟通,争取把这个案件做成经典案例。其实我也理解检察官,体制内,如果在这个阶段就改变定性,会有不同的声音,可能会承担风险,所以把这个定性问题交给法院,经过空辩双方发表意见后最终做出判决。
       案子到了法院,想约见主办人魏法官,无奈法官太忙,就在电话里沟通了一下,表达了我的观点。魏法官也是说案子很特殊,你要说是寻衅滋事,他确实持刀威胁,而且花了一百元现金;你要说定抢劫吧,算上出租车的价值,起刑点都在十年以上了,确实过重了。你就正常辩护,开庭吧。交代理手续时,和书记员聊,书记员说,这个案子肯定会认定抢劫的。我心里的石头又悬起来了,莫非法官为了保守起见,心里已经定性抢劫罪了?
开庭当天,小q的哥哥(后妈的儿子)过来了。在去法院路上和我聊天时说到,小q其实挺善良老实点的,就是有什么事老压在心里。加上他爸在离异后又当爹又当妈,还得挣钱养家,所以管孩子也比较粗暴,那个时候小q比较叛逆,他爸就把他所在家里,一锁一整天。因为上网的事,还把他打到休克。我一听这个,这个很重要啊,这和小q的心理动机有关啊,于是开庭时临时把这些问题加上去了。
       开庭时张检似乎和我达成了默契,全程除了宣读诉状和证据,对我的发言一句都没有反驳,这和平时唇枪舌剑的庭审形成了巨大反差。法官也给足了我辩护的时间,从未打断。在我问到把小q锁在家里,打到休克时,法官抬头看了一下小q。庭审结束后,法官和旁听的老q说,以后教育孩子方式可要改一下啊,不能这样对孩子。我想我的辩护意见法官听进去了,庭审是成功的。
      今天是7月4日,我从法院拿到了判决书,最终判决将抢劫罪改为寻衅滋事罪,刑期两年半。我高兴地赶紧给告知他父亲,律师做刑事辩护最高兴莫过于无罪辩护成功或者改变定性,因为在当前大环境下,很难,当然也要感谢张检和魏法官,因为他们是真正的法律工作者,负责任的法律工作者。
七月的天,骄阳似火,我想,如果我再做30年律师,也许中国的法治也会如火如荼的改变,而我也愿意为司法进步贡献微薄之力。
 
      小q在“抢劫”时说就想进监狱住两年,一语成谶,最终果然判了两年多,也许这就是命运,而我参与改变了别人的命运。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但愿每个人都被人生温柔对待。

       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


(责任编辑:乔峰)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