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本人遭遇冤案,被异地公安局非法立案,越权管辖。长达1年法院不判不决。第一次的罪名在法院认为不成立的情况下,重新起诉保健食品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真实投机倒把罪卷土重来。请问的律师?我这样的情况下一步应该如何操作?保健食品,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前置许可,他们起诉没有管辖权的非法经营罪,原来是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因为原来指控罪名不成立,没办法了。又用兜底罪兜。 石家庄刑事律师分析:关于没有流通流通许可,并不是所有食品都需要办理前置许可。 1,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函 2,《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和保健食品有相关的说明, 3,没有相关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关于没有办理《即使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非限制性买卖的商品也构不成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