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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输液差点送命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时间:2012-08-30 08:47来源:河北律师网 作者:www.hebeilawyer.com 点击:
医疗事故,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案情简介:我朋友在医院输液就肚子疼点输点液!然后输着输着人就开始抽搐看着就不行了 马上来了120送走了! 差点送命!然后医院说药物什么都没问题!但是患者想讨个说话!您看这个情况!输液前 活蹦乱跳的! 输着输着液说不行就不行了,但是就是没有有力的证据!医院一口咬定药没问题!但是在医院发生的事情!请问这件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石家庄刑事律师答复:首先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所谓医疗事故,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次,你朋友需要对其损害举证。

      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鉴定呢下面来介绍一下:,1、患者也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委托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2,医患双方也可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如下: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其中,医患双方最关心的就是专家鉴定组的组成问题。据北京医学会的有关部门介绍,该组织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从专家库中确定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及人数,然后由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指定专家或律师进行鉴定或旁听。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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