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离婚后是否有义务偿还结婚期间的共同债务?今日石家庄市元氏县赵女士向本律师咨询:王某欠我9万元,前几天刚打了欠条,他就和妻子离婚了,我怀疑他们是假离婚为了逃避共同债务,他们协议离婚书上写明把财产全部给女方,那我应该如何要我的钱? 律师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案件评析:当事人如果碰到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假离婚,起诉时一定要加上夫妻双方,因为他们对结婚期间的共同债务负有偿还责任,此外在诉讼中还可主张对方恶意转移财产,请求法院调查并予以处罚。 石家庄离婚律师李建朋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