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婚姻期间买了套房子,比如价格是40万,付款方式是分作两次付款。付款的是男方父母,男方父母第一次给了30万,剩下10万因为子女间的关系发生的情况。两个人要离婚,并且过错在女方,所以男方父母没有给。买房子的时候房地产公司收款收据都是开给付款人的,但是备案是备的夫妻俩的名字。产权证尚未办理,房子也还没拿到。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该套房子吗? (责任编辑:乔峰) |
案情: 婚姻期间买了套房子,比如价格是40万,付款方式是分作两次付款。付款的是男方父母,男方父母第一次给了30万,剩下10万因为子女间的关系发生的情况。两个人要离婚,并且过错在女方,所以男方父母没有给。买房子的时候房地产公司收款收据都是开给付款人的,但是备案是备的夫妻俩的名字。产权证尚未办理,房子也还没拿到。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有权利分该套房子吗?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