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年某月某日晚上11点一土石方货车在公路上洒落石块,次日5点,甲骑摩托车载乙行驶至该路段,压上石子,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乙死亡。甲负主要责任,且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现我的问题是,就民事赔偿部分,除了追究甲之外,能否追究该公路管理者的赔偿责任? 现在问题是大货车一直没有查到。因为是晚上。 石家庄律师答复: 可以起诉,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