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新规定?
石家庄律师网整理发布
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的救治义务尽可能地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一是规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二是规定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应当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是规定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一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二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