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安全新举措: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可向公安厅举报 石家庄律师网整理发布 12月29日,省公安厅公布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举报方式,呼吁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若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向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举报。电话:0311—83998822—6594、6584。互联网邮箱:sazd@sohu.com。信函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90号,河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收。邮编:050081。 据介绍,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主要指导或直接侦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仅限食品药品类),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等八类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