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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关闭污染处理设施闲置企业

时间:2010-06-21 18:4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河北律师网昨日获悉,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石家庄市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会造纸、印染、淀粉、化工等行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凡经常不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监察部门可提请同级政府关闭。 今年COD净削减0.85万吨

    河北律师网昨日获悉,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石家庄市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会造纸、印染、淀粉、化工等行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凡经常不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监察部门可提请同级政府关闭。

今年COD净削减0.85万吨
《方案》规定,今年省会COD排放量比上年应削减6.8%,净削减量为0.85万吨,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带来的新增量1.59万吨,合计减排任务为2.44万吨;SO2排放量比上年应削减2.33%,净削减量为0.42万吨,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带来的新增量0.53万吨,合计减排任务为0.95万吨。
    为此,市建设局将负责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今年6月底前实现满负荷运行,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升级改造工程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市城管局负责,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7月1日前投入试运行。
    市园林局负责,确保今年8月底前(原定2010年7月)完成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市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负责,确保今年6月底(原定2010年4月)完成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污染处理设施不得闲置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污水处理厂、电厂等重点减排项目按照责任分工实行领导分包,加强对重点减排工作的检查力度。
    对全市重点减排企业每月进行2次以上现场监察,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偷排偷放和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企业,从严查处或依法报请当地政府要求其停产治理。
    对经常不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提请同级政府关闭。造纸、印染、淀粉、化工行业现有企业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企业生产废水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经检查发现1次予以重罚、2次停产治理半年、3次予以关闭。(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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