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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查正常孩子出生时羊水少窒息死亡医院责任

时间:2015-05-16 16:27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例:李女怀孕2013年10月怀孕后一直在某县医院做孕产期检查。后李女于5月1日自感胎动异常,去该检查检查,B超、羊水无异常,医院做吸氧处理;

      后5月24日又感胎动异常,再去该医院,该医院检查B超、羊水无异常,胎心评分为6分,住院、吸氧一天后胎心评分7分后回家,医嘱注意休息,补充营养;
    后又因胎动异常于5月31日去该医院检查,B超、羊水无异常,又吸氧处理;6月7日上午再去医院,B超,羊水无异常。同日下午去上级医院检查,发现羊水过少,胎儿宫内窘迫,立即行剖宫产术,发现羊水极少,仅20ML,羊水胎粪样,但羊水未破,新生儿重度窒息。抢救二小时后死亡。医院确诊新生儿呼吸衰竭而死亡,但未做尸检。
      起诉后,法院组织鉴定,司法鉴定认为未做尸检,新生儿死因不明,不能明确医疗行为与新生儿死亡的因果关系。县医院B超未能检查出羊水过少是否准确不能明确。医方以此请求法院驳回患方诉讼请求。现请问,医疗纠纷中,确认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的因果关系是否必须司法鉴定确定?本案中法院是否能够直接判决确认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谢谢。
         女律师意见:专业问题,法官无法查清,必须鉴定。如果妈妈觉得不好,那么医生出于谨慎一定会建议尽快手术,但是一般妈妈们都会认为检查结果不错,可能是医生把结果说得严重一些,因为剖腹产医院利润更高。而且上午检查结果无碍与下午羊水偏少并无必然的关系,病情变化很快 ,谁也不能预料。可能医生已经建议病人尽快手术,但是病人不同意。这个可能性蛮大,主要原因是 患者对医院的不信任感。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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