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事辩护 >

服刑期间黑社会强占房屋是否侵占罪

时间:2014-01-15 10:05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简介:我97年欠别人16万债务,98年别人起诉到法院并发了执行通知书,同年我因犯经济罪一直服刑到2010年假释出狱,在我服刑期间法院未执行,别人通过黑势力强行赶我家人出户,2001年还私自通过房管局办了房产证,我妻子07年才发現对方有产权证,同年就申请了行政复议,市政府撤销了别人私下非法办的产权证,但别人至今仍未搬出,房管局也未按复议规定撤销别人的产权证,是否构成侵占罪。


        我07年行政复议后現已过5年,如果按我有行为能力行使权力之日起算,还能追诉他的侵占罪吗?。刑法第89条规定,犯罪行为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你理解,对方侵占我的房产行为是否终了,还能追诉吗?。因为用民事诉讼的话时效只有2年,用刑事的可以有5年。就是针对89条有歧义了,这5年是从当时人出狱后有行为能力行使权力之日起算即2010年,还是以2007年行政复议的时间开始起算。

          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你自己先起诉看法院是否会立案吧。如果你自认为属于“侵占罪”,这个“侵占”行为一直持续到今天,“犯罪”行为一直处于持续未停止的状态,也就没有所谓的时效。
 
 
 
(责任编辑:乔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