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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受害人怎么办

时间:2015-01-17 10:34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石家庄律师 点击:

          案情:公安机关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后,经过侦查工作后,公安机关经侦大队通过内部程序,向检察院侦监处申请提前介入刑事诉讼程序,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请求予以批准逮捕,但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书及补充该侦察提纲,但公安认为检察院的审查意见没有道理,他们自认为已经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了,完全达到了批准逮捕的条件,于是就再次总结自己的证据后向检察院侦监处针对补充提纲进行了回复,不过此次检察院就在没有回音了,对此,站在被害人单位的立场,要协助公安机关推进诉讼程序,我该怎么办呢?

        石家庄律师:作为被害人单位,你们没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推进诉讼程序。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侦查机关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必须立即放人。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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