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对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和实习驾驶员有哪些特殊要求?
交通事故《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
(1)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证和教练证;②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学习驾驶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应负一部分或全部责任。(2)机动车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但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机和带挂车的汽车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