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资讯 >

韩寒取回诉状修改

时间:2012-02-11 08:5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韩寒取回诉状修改

 

 

在收到韩寒诉状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上备受关注的“骂战”正式立案。2月9日下午,普陀法院方面表示,收到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的起诉材料。经审查,已正式立案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霍世杰2月10日消息:记者刚刚从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获悉,韩寒父子的委托代理人以需调整起诉状内容为由,取回了二人起诉方舟子侵害名誉权案件的起诉材料。

 

就当所有人以为此事暂告一段落时,陶鑫良10日中午发布微博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相关法律人士解读,如果要从普陀法院撤换之金山法院起诉,则需先从普陀区法院撤诉,再走正常起诉程序。

2月6日,韩寒父子代理律师向金山区法院递交了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的起诉状。金山法院方面10日中午告诉东方网记者,仍在对之前收到的诉状进行审查,暂未立案。10日晚上,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法院获悉,

韩寒父子的委托代理人以需调整起诉状内容为由,取回了二人起诉方舟子侵害名誉权案件的起诉材料。、

(责任编辑:乔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