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追加股东法律咨询: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且出资未到期。债权人在起诉公司时,是直接将股东一起作为被告,还是单独起诉公司,待执行不能的情况下,另案起诉公司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这种情况需要另案起诉股东要求承担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可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比如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股东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等,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在执行不能的情况下,另行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乔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