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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规定-为保证质量7个治超落后地区交通项目限批

时间:2012-03-02 10:4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河北省新规定-为保证质量7个治超落后地区交通项目限批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整理发布

 从2月28日召开的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决定对2011年治超落后县(市、区):迁西、固安、辛集、秦皇岛海港区、平泉、阳原、故城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作出书面检查,暂停审批其辖区内2012年度的普通干线公路新建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


同时,会议对邯郸、保定,康保、秦皇岛山海关区、玉田、安新、南皮、安平、晋州、平乡、曲周、磁县等10个县(市、区)以及河北文丰钢铁有限公司等746家无双超信用企业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表彰。2012年,我省对上述县(市、区)的交通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文件优先审批,在安排交通项目投资计划时给予优先考虑、加大投资额度,在治超经费安排时给予优先安排,对746家无双超信用企业挂牌表彰。

 

交通运输厅厅长高金浩表示,争取年内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比例达到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的40%,创建一批无双超示范县(市、区),严格筛查确定治超工作落后县(市、区),培树一批先进执法集体和优秀治超员。继续实施治超工作与项目、资金挂钩制度。对治超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项目支持;对于年度治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除通报表彰外,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落后的县(市、区),除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外,坚决实行项目限批。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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