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肇事 责任认定 死亡赔偿 伤残评定 商业三责险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人身损害二次手术间隔过长如何评残

时间:2022-10-13 10:43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最近,有个之前的当事人跟我咨询,三年前,他帮同村人建房从高处摔伤,全身骨折。我帮他起诉要了一部分前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当时提醒他,等腿里的钢板钢钉拆除以后,伤情稳定了记得起诉。
       可是,过了三年多,他才再次联系我,我都以为他私下协商解决完了。第一次起诉要到的钱都花完了,现在他面临的情况是,腿里的钢板还没有拆除。因为医生说伤情还在恶化,以后还会有截肢的可能性。他很着急,想再要伤残赔偿的钱。
      但是,现在起诉的话,会面临几个问题。第一是身体里有内固定物,一般鉴定机构是不做伤残鉴定的。二是,经过三年半了,这次的伤情是否和之前有因果关系的问题,第三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已经过了三年了。当然我认为当事人一直在治疗,诉讼时效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我给出的建议是,不能再等到恶化截肢再起诉,那时候都过去五六年了,因果关系更是个大问题了。现在可以先起诉主张一部分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如果这部分费用法院能够支持,那么,以后再次起诉截肢的伤残赔偿金,问题也不大了。
        建议朋友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第一次起诉后,要及时的主张二次手术的费用和伤残的费用,如果由于持续治理导致中间间隔过久,那么要及时保存持续治疗的证据,也要及时和对方主张权利要钱,去中断诉讼时效。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电话:15930106135(同微信).
      



(责任编辑:乔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