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咨询问题时,我都会问他,你有书面证据吗?答曰:没有,但是我有电话录音,我这官司能打赢。通常这时我的内心状态通常是呵呵,且不说只有录音证据不足的问题,关键是大多数当事人自己视为珍宝的录音根本不能作为打官司的有效证据。下面我来总结一下,电话录音要注意哪些方面才会作为诉讼中的有效证据。
一、要有双方主体身份
就拿欠款纠纷来说吧,很多债权人打电话通常会说:喂,老王啊,你欠我的钱啥时候还啊?这里面就没有主体身份,老王是谁?是隔壁老王吗?你是谁?双方主体身份都没有,这是当事人自己录音通常会遇到的问题。
二、录音不够清晰
很多当事人录音环境嘈杂,或者说话声音小,或者说的方言,大家听不懂、听不清。
三、讲不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还拿刚才的欠款纠纷举例,你只说欠我的钱什么时间还是不行的,欠你多少钱?什么时间借的,约定什么时间还?现金还是转账?最主要的要素都必须要有,当然,越详细越好。
四、录音不能进行加工剪辑
很多人觉得录音中有些话对自己不利,就剪掉了,只留了对自己有利的话语,这样经过剪辑加工的录音证据是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
五、合法录音
平时通话,或者公共场合谈话录音都没有问题,但是在人家家里安装设备偷录,就属于违法了,这种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录音要尽早,选择在双方未撕破脸时录音,说话时保持平和态度,要和平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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