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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死亡可否向侵权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时间:2013-03-30 12:11来源:www.hebeilawyer.com 作者:李建朋律师 点击: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不咨询:未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死亡,向侵权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可否有好的法律依据?
 
       石家庄律师李建朋答复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责任编辑:河北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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