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律师李建朋法律咨询委托电话:15930106135,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携带详细资料面谈。 法律咨询:我和几个朋友共四人把别人打了,把他打的左腿残疾,请问我们四个人应该如何承担责任?现在出了事,都相互推脱责任。 石家庄刑事律师李建朋: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其中一人把对方打残的,那么其他三人就不必承担连带责任了。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侵权人能够确定时,只需由其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四个人都要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河北律师网) |